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朝连胤与钟晨煊各自叩了三个头后,樱华回到罗德的尸体旁,轻轻握住他已开始僵硬的双手,明亮的光华流水般从樱华的躯体上移到他的身体。很快,他的身体漾起了一层与樱华身上相同的光芒。
见状,樱华轻轻一带,罗德的尸体从地上升了起来,僵硬的身体也在光芒的抚摸下,恢复了柔软。她牵着他的手,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牵着她的手在灯光花海,人潮如织中穿行那般。她带着他,一直飞到了长街中央的上空,绮丽的灯光投射在他们俩身上,加上四周雪花般飞动的光点的配衬,漂亮地像一幅生动的油画。
半透明的樱华,身上的鳞甲依然可见,可她脸上从未有过的幸福与安详,让她看上去像个不小心跌落尘世的仙子,哪里看得出她只是钟馗手下的一个法器,一只连完整人形都没有的“魑”。她对面的罗德,兴许是被她的力量所影响,虽然已是具尸体,头颅却不再像之前那样无力垂下,而是以恰好的角度抬起,看起来像是个面带笑容,微闭着双眼享受温暖阳光的正常人。是的,那张曾覆死灰的脸庞上,重新有了生动的表情,好像他下一秒就要活过来一般。
钟晨煊默默地看着发生在眼前的一幕,心里的感觉颇为复杂。
樱华将罗德揽在怀中,让他的头靠着自己的肩膀,笑容在她的脸上绽放,像开了一朵幸福的花。
“我知道,如果你能有再多一点的时间,会陪我来看这场花灯的。你只是太忙了……现在好了,该做的你都做完了。我们可以一起看灯了……”
她轻抚着罗德的背脊,喃喃道。
耀眼的光斑,像突降人间的银河,从樱华的身体里涌出,以S型的走势上升,将他们二人紧紧包裹起来,银河越亮,樱华的身体便越透明。光影交错中,罗德的尸体也起了变化,从最初的高大渐渐缩小,连身上的衣裳也渐渐融化,直到变成一个通体泛着碧绿色的婴儿,蜷缩在那层暖意融融的光华下。
连胤的脸上,没有任何惊讶,只是略略呼出一口气,眼里,有一层淡然的别离之意。
钟晨煊看着樱华完全消失在面前,他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力量将罗德回复到生命最初的形态,也懒于追究。他只知道,跟这个故事有关的一切,都在走向真正的终点。
四下的花灯,突然渐次射出了璀璨的光华,每一道的终点,都是停驻在空中,那包裹着罗德的银河般的光芒,似乎将它们的力量注入其中。
钟晨煊眼见着这团光芒越升越高,恍惚中他似乎看到两个人的轮廓,被一双双似手又非手的东西托举着,往高空飘去,越升越高,高得像要跟天际的阳光融为一体……
是幻觉吧,钟晨煊的视线在光芒中迷乱,待他低下头,用力揉了揉眼睛再看时,哪里还有什么银河和灯光,人影轮廓,只有一条再普通不过的街道,满棚架的花灯跟之前一样,没有一盏亮起,朴素地在风中摇摆。买早点的摊档前,已经飘出了阵阵香味,小贩们的吆喝,真实地响起在耳畔。
一切都在瞬间恢复了正常?!
钟晨煊四下再看,没有任何异常,又往空中望去,朝霞漫天的天空,哪里还有樱华跟罗德的踪迹,仿佛他们的出现与消失,都只是一场梦境。
一切都没有改变,唯一变的,或许是空中那点点残留的,带着些许温暖香味的暖风。
“他们呢?”他回过头,看向伸了个懒腰的连胤。
“我也不清楚啊。”连胤笑笑,“不论去了哪里,都是结束。”
梦境中的诡异世界,迷雾中的神秘种族;古老的怪诞传说,失踪的疯狂神明;林望在噩梦中醒来,他点燃邪火,复活巨树,唤醒世人,拯救神明,他是俗世的先驱者,是世界的拯救者,在世人眼里,他是朋友,是兄长,是导师。在神明眼里,他是难以捉摸、令神敬畏的神秘存在。林望说:“不要敬畏我,你们应当敬畏的是……真理。”...
晁雄征穿越到北宋水浒传世界,成为晁家庄少庄主。他文武双全,与林冲卢俊义等为师兄弟,并且在官府的压迫下逼上梁山,通过他的先知先觉,结识了一帮好汉,同时将宋黑子踹的远远地。在他的带领和建议下,梁山拒不诏安,成为了一方势力,并且成功的抵抗了前来袭击的官兵。之后,他美人在怀,带领梁山的众兄弟树起替天行道大旗,抗击北怂,征战......
春意浓作者:风玖蓝简介】:重生成妖,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安分守已,混吃成仙。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某妖循循色诱,“仙算什么?嫁给我,迟早把天帝也踩脚下!”某人长剑一挥,神色坚定,“这一世我再不错过你!”某仙身披银白铠甲,五官似冰雪所雕,雪亮的长枪直指她胸口,“你敢离开我一步!”夏遥无语凝咽,只想采药炼丹,过平淡的妖生,她招谁惹谁了?虽然妖族没...
末日降临,巨兽现世,看主角假扮白胡子爷爷忽悠异界大佬,拐带修罗族少女拯救世界。乱世用重典,杀伐不留情。强敌当前,主角撕下所有束缚,带着少女在放飞自我的道路一去不返,当我不要脸的时候,就是敌人没有命的时刻……......
正值十月下旬,天氣依舊炎熱。這天下午,李兵從學校回來。剛放下書包,脫下了短袖襯衫,正準備脫下自己的長褲時,忽然聽見媽媽的房間裏面有響動。出乎好奇,他走到媽媽的門前。透過沒關緊的門縫,就看見媽媽正在換衣服,渾身一絲不掛。因為站在床邊的關係,李兵只能看到媽媽的側面。對面就是一個梳粧檯,梳粧檯上的鏡子不大也不小。通過鏡子的反射,李兵把媽媽免广告a下载:a:...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我。 ——-—— 比赛时,无人看好这支新乐队,就连工作人员都在后台议论。 “贝斯手帅是帅,但脸又不能当饭吃,鼓手听说脾气差到差点现场打人,键盘手好像是被辞了的银行社畜,再加上一个人气高但是人很烂、还被前乐队踹了的主唱,就这种临时搭起来的草台班子,能赢?” 偏偏四人就在身后。 严霁:“拉齐一下,我是主动离职不是被辞,是投行不是银行……” 迟之阳:“你在狗叫什么!我脾气哪里差了!” 秦一隅:“这么长一串就前四个字能听。我这么完美的人,骂我的要么是我深柜,要么就是小提琴转世——没品的东西。” 工作人员:(尴尬)(冷汗)(语塞) 南乙冷淡道:“借过,草台班子要上场了。” [精神状态一看就不稳定·自我攻略·攻] [看着很稳定其实也挺疯·爱而不自知·受] 主唱x贝斯手兼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