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114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0章 规律的第一次闪光(第1页)

日子像翻书一样,一页页翻过,转眼就到了十二月下旬。大学城里的空气开始裹挟起期末特有的紧张和焦躁,连带着小吃街的人流都似乎带上了一丝匆忙。我的“多多麻辣烫”依旧在不温不火的轨道上运行着,像一艘动力不足的小船,在市场的海洋里随波逐流,既没有沉没,也看不到明确的彼岸。

那个记录着各种“无用数据”的蓝皮本子,已经用掉了小半本。它成了我对抗守店无聊时光最忠实的伙伴,也像是我混乱内心世界的一个外部存储器。里面塞满了李静的“两份木耳不要麻酱”,体育生们的“肉类特辣风暴”,孤食眼镜男的“豆制品+菌菇+方便面”,以及那个仿佛从古画里走出来的“清汤老人”周三下午两点钟的精准造访。

这些记录,起初只是无聊的产物,后来渐渐变成一种习惯,一种带着轻微强迫症的行为艺术。我甚至开始给一些常客起了代号,画了简单的频率分布图,试图用我那点快要还给老师的数学知识,从这些杂乱的信息里,看出点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门道”。

“菠菜培根鸭肠”的阴影

又是一个周三。天气阴冷,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压着,像是随时要挤出雨夹雪来。店里比平时更显冷清,只有寒风偶尔卷着落叶扑打在玻璃门上,发出“噗啦”的轻响。

我裹紧了身上的薄棉服,坐在柜台后面,第无数次翻开了那个蓝皮本子。手指无意识地划过一页页的记录,目光最终停留在关于小夏——那个黄头发、脾气火爆的女生——的几条信息上。

“12月x日,周三,傍晚:黄发女生(小夏),点单:菠菜、培根、鸭肠、粉丝,原味汤。与同伴激烈争吵,摔筷子。”

“12月x+7日,周三,傍晚:小夏,点单:菠菜、培根、鸭肠、粉丝,原味汤。独自一人,情绪低落。”

“12月x+14日,周三,傍晚:小夏,点单:菠菜、培根、鸭肠、粉丝,原味汤。与另一名陌生女生同行,交谈尚可。”

连续三个周三,同样的点单组合:“菠菜、培根、鸭肠、粉丝,原味汤”。

我的手指在这几行字上反复摩挲,心里那种异样的感觉又冒了出来。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偶然,这第三次……难道也是吗?

大学城这么多小吃店,她为什么偏偏每个周三都来我这里?还每次都点一模一样的东西?这固定搭配背后,是有什么特殊的口味偏好,还是……藏着某种连她自己都未必察觉的、属于周三的“仪式感”或“情绪周期”?

一个荒诞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的念头,像水底的泡泡一样不受控制地浮上来:难道……她这周周三,还会来?还会点这个?

我立刻甩了甩头,试图把这个荒谬的想法驱逐出去。张三啊张三,你真是闲出毛病来了!人家小姑娘爱吃什么,什么时候来,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真把自己当半仙了?记录数据记录魔怔了吧!

理性告诉我,这绝对是胡思乱想。概率论里那么多随机事件,连续发生三次虽然概率降低,但依然存在可能性。这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下意识的准备与内心的博弈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女友带着刀

我的女友带着刀

我相亲认识一个女孩,她随身带刀,我很害怕……她颜值是女神级的,对我还不错,只是脾气很暴躁。我想分手,可有些舍不得,如果分手,我再也找不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了。这些天我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穿书成了万恶男配

穿书成了万恶男配

妹妹强力推荐一本神奇的书,从她口中所说无敌好看?苏子溪拿起一看气个半死!最爱的角色是反派就算了,结局竟然被一箭穿心而死!凭啥呀,我的最爱,可是里面的最强啊。没事,既然,主角们不喜欢这款,那我喜欢呀!隔天一睁眼,苏子溪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竟穿成了同名同姓的那个小反派,心想:开什么玩笑,我以为只是不小心撞名了而已;没想......

天下游鱼

天下游鱼

沧澜江畔,少年郎蓑衣斗笠,一手持酒,一手钓竿,心不在天下,人却在江湖……我来自不可知之地,我想看看这个同样未知的世界……...

放学等我

放学等我

喻繁看班里那位新来的转班生非常不爽。 对方朝他看了一眼。 喻繁:他在找我约架。 第二眼。 喻繁:他问我是不是怂了。 第三眼。 转班生依旧顶着那张面无表情的冰山脸,递给他一封信:“喻同学。”喻繁心想学霸就是臭讲究,打架还递挑战信,抡起衣袖站起身。 “请你收下我的情书。”喻同学敦地一下坐回去了。 —— 陈景深(攻)x喻繁(受) 日常,慢热...

废土世界打工指南

废土世界打工指南

【无cp+废土生存+微克+赛博+异能】沧星榆在异世界睁开了眼睛。没有身份,没有记忆,没有知识。在这个无名的世界中,天穹低垂,雾雨连绵。银白烈阳低声呢喃着睁开单眼,猩红的血液逆流腐蚀心脏。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为何而来、去往何处……沧星榆:……刚醒,发现全世界都要杀我怎么办。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原创世界观,第一卷废土、第二卷非标准太阳+赛博朋克。...

被迫嫁给一个枭雄

被迫嫁给一个枭雄

【绝世枭雄VS清冷美人】梁朝末年,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曾惋惜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诏书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要死……【一只蝴蝶穿越千年时光停留在这个时代的尘埃之上,惟愿能掀起一场风暴!】******下一篇想写的古言,尝试一下这种酸甜口的。【夫君死后她重生了】世家贵女VS糙汉文案:周婵恨魏平恨了一辈子,恨他玷污自己,毁了自己一生。她是河东周氏的贵女,被家族金尊玉贵地供养,皎若明月,应该永远高高在上被人仰望;而他只是一个乡野猎户,野蛮粗俗,不通文墨,天天为了生存而奔波。两个人的出身犹如云与泥,此生都不应该有交集。然而梁国江山一朝倾覆,朝廷南迁,周婵随家族南下却在中途失散最终流落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成为被魏平带回来的妻子。她嫌弃他出身低贱、粗鲁无礼,更恨深夜里他慢慢靠向自己的滚烫身体。她求他、打他、骂他、咒他,抛却十几年的贵族教养,将毕生丑态都展现在他面前,男人沉默着任她踢打,却始终不放她走。后来流匪作乱,她终于找到机会,在他为了保护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抛弃他逃了出去。周婵以为此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却没想到,十年后,男人以淮北大都督的身份进了金陵城,掌兵十万。他要她嫁给她!她再一次被命运推到他面前。婚礼当晚,男人饮下她亲手递过的合卺酒,吐血而亡,死前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而她也被四周射来的火箭困在新房里,最终于烈火中焚亡!周婵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再一睁眼,眼前却是十二年前小山村里那个破败的窗户。此时,男人正端着一个破碗,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