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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喜欢秦殊身上干净的洗衣液味道,棉麻质衬衫间于粗糙与柔软之间的手感,还有秦殊听他说话时候不自觉弯起的眼角、颈侧温热的脉搏……大约是对什么都着迷,分不出个前后次序,就只能草草带过,用不甚分明的字句概括。
走出寝室楼时候恰好赶上第二节 下课,周围的人渐渐多起来,林芜的手指扣在秦殊衣袖旁,摆出一副想牵上去又有所忌惮的模样——他倒没有那么乖巧,不顾周遭眼光我行我素才是常态,只是近来换着花样试探对方的喜好,发现他哥似乎更吃“爱是想触碰又收回的手”那一套,便也乐得装一装。
秦殊不见得真被他蒙在鼓里,却还是会顺着他的小心思,配合地伸出手来,主动牵上他的,将那只惯常体温偏高的手拢进掌心,和小时候牵着他穿过花园时候大同小异,动作太自然,反而少了“情侣”之间该有的青涩腻味。
但肯牵手已经很好了,这是他周全面具的一环,姿势和时机都是滴水不漏的,已经称得上尽善尽美,就不能要求太多,去苛责那些演员本人并不理解的情爱本能——如果不相熟的人有机会和秦殊玩这样的扮演游戏,大约也会被他精准的演技蒙骗,错把恰到好处的配合当成温柔或是深情。
林芜不是别人,按理说早该习惯了他的表演,该顺水推舟地各取所需,像一对他人眼中令人艳羡的热恋情侣。
然而这一次,某个异样的细节却让他陡然怔住,忘了之后的剧本和台词。
秦殊的无名指上还戴着那枚戒指,缀一圈细而圆润的珍珠,不偏不倚地硌在他手心里,有些凉。
“哥,你……”他下意识晃了晃手腕,觉得戒指偏低的温度滑过掌心,大约一路轧过了他的生命线,思绪被这荒谬的念头带偏,说出的话就忘了假饰,直白得反常,“怎么还戴着——这只戒指?”
秦殊似乎愣了一下,抬手扫了一眼才理解他在说什么,平静反问:“不是让我戴么?”
是,也不是——像戒指这样指向明确含义鲜明的东西,当时给他戴上是一时兴起,两厢配合着演一演也就算了,可一转头连林芜自己都忘了,他却还原封不动地戴在手上,就有些越线了。
金毛狐狸怔了几秒,想反驳的话没说出来,鬼使神差换成另一句,那你昨晚面试的时候也戴着吗。
众目睽睽之下,戴着他亲手给套上的戒指——明晃晃的印记,面试那么多不相熟的后辈,还有他。
秦殊就点点头,说是啊,怎么了。
林芜有一条无形的界线,线那头多暧昧缠绵的假象他都能配合演出,毫无抵触地融进去,装成个十足爱玩又不计后果的花花公子——但所有假象一旦越过那条线,有意或无意地蔓延进更为认真深情的层级,他就会不知所措起来,应对不能。
就像他能撒娇似的给人戴上自己的戒指宣示主权,却有些应付不了没有一转头就摘下戒指、反而让这场闹剧延续到现在的秦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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